【圆明网】贵州安顺市平坝县法轮功学员张廷祥先生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一日被贵州省贵安新区警察入室绑架;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张廷祥被贵阳市南明区法院非法判刑十年,勒索罚金五万元。
张廷祥先生,52岁,安顺市平坝县新艺厂(一七零厂)法轮功学员,修炼法轮功后,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身心受益。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后,张廷祥坚持修炼,多次被迫害,曾被非法劳教三年。
一、在贵州中八劳教所被非法劳教三年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张廷祥的母亲彭远林在儿子和平请愿后,受到抄家、非法拘留、洗脑等迫害,此后恶警和居委会不断上门骚扰;二零零一年三月,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的彭远林含冤离世。张廷祥还未从失去母亲的痛苦中解脱出来,于二零零一年五月被劫入贵州中八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
从二零零二年八月开始,张廷祥等法轮功学员遭受中八劳教所的部份损招毒刑如下:
(一)八、九月份,天气炎热,劳教所给法轮功学员穿上棉大衣、棉裤,再浇上水,强迫穿上暗藏铁钉的棉鞋,由两个吸毒犯在前面拖着跑,后面一个边推边打,轮番换人折磨。对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由“攻坚小组”实施迫害,每小组由四个警察、四个劳教人员(主要是吸毒犯)组成,有时会集中几十人对一名法轮功学员实施“攻坚”。每天二十四小时监控,利用吸毒人犯包夹、毒打。
(二)熬鹰折磨:先毒打,然后拖着跑(有的法轮功学员此时被打兴奋剂)接着用强光灯照烤双眼,而且不准闭眼睛,不停地摇晃学员的身体,时而制造尖锐刺耳的声响。过后拖在地上跑,有的法轮功学员双腿、双脚皮开肉破,血迹满地,连续不让睡觉一周以上。
中共酷刑示意图:拖刑 |
(三)每天被奴役达十六、七个小时,有时甚至达二十四小时;体罚站军姿,烈日下暴晒。
示意图:烈日下暴晒折磨 |
(四)用布(或衣服)包裹砖头(或石块)猛击法轮功学员背部、酸筋、腰肋,致内伤严重而外不见伤处;拔阴毛、用烟头烫、不断搔挠触痒、对绝食抗议的学员实施野蛮灌食。
酷刑演示:烟头烫 |
(五)法轮功学员被电棍电,警棍(胶木包裹的铁棒)打,绳索捆绑,呈大字形绑在铁床上几天,封口胶封嘴,破布堵嘴,手铐铐着悬空吊,关小号(冬天只准穿单衣或裤头、没有被盖)等。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
二、又被枉判十年
二零一九四月二十一日,张廷祥被贵州省贵安新区三十个警察入室绑架、抄家,抢走电脑、大法书籍、手机等几箱子私人物品,还劫走了张廷祥个人现金八万元。张廷祥被非法关押在平坝看守所,后被非法关押在安顺市第二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张廷祥被贵阳市南明区法院非法判刑十年,罚金五万元。同时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还有:张薇被枉判八年、勒索罚金三万,庞萍被枉判三年、勒索罚金一万。
参与迫害人员
贵阳市南明区法院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朝阳洞路99号
电话:0851-5754583
法官伊莉:0851-85519085
赵曦、聂榕、高湛
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富源中路298号
公诉人唐亲:0851-33508203
贵州省贵安新区公安局国保支队
警察杨达、杨成、梁霄:0851-88904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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